101年軍公教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說明
(本刊訊)國防部日前表示,一○一年軍公教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,行政院將以「照顧弱勢」及「對國家有重大犧牲貢獻」為原則發給。凡按月支領軍職退休俸(含贍養金、生活補助費及半俸)在新臺幣二萬元以下,以及在職期間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成殘、死亡之退伍人員或遺族,得發給年終慰問金;非上述人員,不予發給。
前項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成殘、死亡之退伍人員或遺族,包括以下人員:一、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成殘,支領退休俸金或於一○一年支領退伍金之退伍人員。二、因作戰演訓或因公死亡,於一○一年支領年撫卹金有案之遺族或於一○一年亡故支領撫卹金之領卹遺族。
國防部將個別通知上述人員,並於春節前十日一次發給。洽詢電話:人事參謀次長室:02-22341479,主計局財務中心:02-23898125,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處:02-2786751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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